日期:2017/7/6
標題:
轉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整理103-105年抽檢常見缺失項目如附,請各會員廠商落實設備保養以維護公共安全,請查照。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工使字第1061174404號
主旨:有關本局自103年至105年度執行本市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案,統計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之常見缺失項目如下說明,請於年度安全檢查時加強查核,並督促所屬會員、廠商落實設備保養維護作業,以維公共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91條之2及本局103年至105年度本市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執行案辦理。
二、旨揭昇降設備抽驗執行案之檢查規範暨書表,本局係以內政部101年10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10809596號令訂頒『「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之「B-23建築物昇降機安全檢查表」、「B-24建築物自動樓梯安全檢查表」為依循標準;昇降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常見缺失項目如下:
(一)建築物昇降機:
1、檢查項目第3項:牽引機驅動輪。
2、檢查項目第11項:調速機。
3、檢查項目第15項:頂部安全距離
4、檢查項目第22項:緊急呼叫按鈕及對外通信裝置。
5、檢查項目第29項:主鋼索及鋼索末端配件。
6、檢查項目第45項:機坑深度。
7、檢查項目第48項:配重與緩衝器之間隙。
8、檢查項目第59項:緊急運轉功能(此為緊急用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9、檢查項目第68項:工作平臺之設置(此為無機房式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10、檢查項目第69項:動力遮斷下之援救裝置(此為無機房式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二)建築物自動樓梯:
1、檢查項目第4項:煞車器。
2、檢查項目第5項:驅動鏈條(皮帶)切斷保護裝置。
3、檢查項目第11項:緊急停止開關。
4、檢查項目第17項:護裙板夾物保護裝置。
5、檢查項目第18項:扶手帶轉入口夾物保護裝置。
6、檢查項目第20項:踏階異常保護裝置。
7、檢查項目第21項:墜落防止柵、網。
8、檢查項目第22項:警告標示。
三、另旨揭機械停車設備抽驗執行案之檢查規範暨書表,本局係以內政部95年3月20日台內營字第0950800456號令訂頒『「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之「 M-20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表」為依循標準;機械停車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常見缺失項目如下(以本局抽驗之型式種類較多者為例):
(一)多段型:
1、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2、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其他/1.保護驅動裝置。
3、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二)平面往復型:
1、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2、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8.操作盤作業安全措施。 3、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三)汽(機)車用升降機:
1、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2.操作者應遵守之事項。 2、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4.寄存車輛種類之標示及存放限制。
3、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室/2.檢點用插座。
(四)簡易升降型:
1、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2、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3、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部分/1.機械部分之油壓安全閥、油壓系統材料之容許應力及柱塞之脫落防止裝置。
4、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部分/3.機械部分之油壓止回閣、油壓防爆閥及逆止閥(採油壓式者)。
5、檢查項目/共同部分/附屬設備/1.排水設備。
6、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四、上述所列設備經抽驗後常見缺失項目,請配合於年度安全檢查時加強查核,並督促所屬會員、廠商務必落實設備維護保春作業,以維公共安全。
五、欲查找設備安全檢查判定合格標準,請參閱前開內政部訂頒「 B-25建築物昇降機安全檢查作業程序及標準表」、「B-26建築物自動樓梯安全檢查標準表」及「M-21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標準表」;請至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網頁http://www. cpaini. gov. tw/,搜尋『「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查詢。
發文字號:新北工使字第1061174404號
主旨:有關本局自103年至105年度執行本市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案,統計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之常見缺失項目如下說明,請於年度安全檢查時加強查核,並督促所屬會員、廠商落實設備保養維護作業,以維公共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91條之2及本局103年至105年度本市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執行案辦理。
二、旨揭昇降設備抽驗執行案之檢查規範暨書表,本局係以內政部101年10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10809596號令訂頒『「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之「B-23建築物昇降機安全檢查表」、「B-24建築物自動樓梯安全檢查表」為依循標準;昇降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常見缺失項目如下:
(一)建築物昇降機:
1、檢查項目第3項:牽引機驅動輪。
2、檢查項目第11項:調速機。
3、檢查項目第15項:頂部安全距離
4、檢查項目第22項:緊急呼叫按鈕及對外通信裝置。
5、檢查項目第29項:主鋼索及鋼索末端配件。
6、檢查項目第45項:機坑深度。
7、檢查項目第48項:配重與緩衝器之間隙。
8、檢查項目第59項:緊急運轉功能(此為緊急用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9、檢查項目第68項:工作平臺之設置(此為無機房式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10、檢查項目第69項:動力遮斷下之援救裝置(此為無機房式昇降機專屬檢查項目)。
(二)建築物自動樓梯:
1、檢查項目第4項:煞車器。
2、檢查項目第5項:驅動鏈條(皮帶)切斷保護裝置。
3、檢查項目第11項:緊急停止開關。
4、檢查項目第17項:護裙板夾物保護裝置。
5、檢查項目第18項:扶手帶轉入口夾物保護裝置。
6、檢查項目第20項:踏階異常保護裝置。
7、檢查項目第21項:墜落防止柵、網。
8、檢查項目第22項:警告標示。
三、另旨揭機械停車設備抽驗執行案之檢查規範暨書表,本局係以內政部95年3月20日台內營字第0950800456號令訂頒『「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之「 M-20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表」為依循標準;機械停車設備經抽驗後判定未符規定者,常見缺失項目如下(以本局抽驗之型式種類較多者為例):
(一)多段型:
1、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2、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其他/1.保護驅動裝置。
3、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二)平面往復型:
1、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2、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8.操作盤作業安全措施。 3、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三)汽(機)車用升降機:
1、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2.操作者應遵守之事項。 2、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4.寄存車輛種類之標示及存放限制。
3、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室/2.檢點用插座。
(四)簡易升降型:
1、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2、檢查項目/特定部分/出入口及搬器/2.定位偵測、防落及下降連鎖裝置。
3、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部分/1.機械部分之油壓安全閥、油壓系統材料之容許應力及柱塞之脫落防止裝置。
4、檢查項目/特定部分/機械部分/3.機械部分之油壓止回閣、油壓防爆閥及逆止閥(採油壓式者)。
5、檢查項目/共同部分/附屬設備/1.排水設備。
6、檢查項目/共同部分/管理規範/9.區隔防護規定。
四、上述所列設備經抽驗後常見缺失項目,請配合於年度安全檢查時加強查核,並督促所屬會員、廠商務必落實設備維護保春作業,以維公共安全。
五、欲查找設備安全檢查判定合格標準,請參閱前開內政部訂頒「 B-25建築物昇降機安全檢查作業程序及標準表」、「B-26建築物自動樓梯安全檢查標準表」及「M-21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標準表」;請至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網頁http://www. cpaini. gov. tw/,搜尋『「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證』查詢。
檔案:1060619-3839.pdf
分類:重要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