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統變更維護廠商權限已由設備所在地主管機關移轉至檢查機構,請各維護廠商爾後向原核發使用許可證之檢查機構辦理變更作業。
二、向本會申辦變更維護廠商作業時請檢附
“M-24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變更申請書“或“B-29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變更申請書”正本及
委託維護保養合約書、專業廠商登記證、保險證明文件等影本以憑辦理。
(B-29及M-24申請書可至協會網站:服務項目→年度安檢→文件下載區下載
http://www.parking.org.tw/v2/Sv2.asp)
三、另如欲變更檢查機構得在
使用許可證到期前60天才可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