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委員會組織章程及通則


一、台灣立體停車機械產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之組織係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六條及民國八十年五月十六日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而設置之。

二、各委員會設召集人員一人,副召集人一人,及執行秘書一人,委員若干人。

三、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各委員會選舉產生,但以現任理監事為主。委員視會員之意願參與組成之。

四、理事會授權各委員會召集人,視實際需要在委員會下可設立若干小組,但均為無給職。

五、各委員會所定之簡則,需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六、各委員會概定每三個月開會一次,但必要時得由召集人隨時召集之。

七、各委員會任務如次:

(一)技術發展委員會

1.制定及修改各種停車設備的分類、設計規範、設置規範、結構規範及管理規範。
2.協助政府相關單位訂立有關各種停車設備規範及執行細則。
3.制定及修改各種停車設備之型式認定程序並爭取政府主管機關的認定。
4.舉辦定期技術規範研討會、講習會,提升業者的設計及製造水準。

(二)安全檢查委員會

1.制定及修改各種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維護管理、營運管理等標準及辦法。
2.協助政府相關單位訂立有關安全檢查、維護管理、營運管理等標準及辦法。
3.舉辦各種安全檢查研討會、講習會,以提升業界水準。
4.協助政府舉辦安全檢查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會務推廣委員會

1.加強會員間相互連繫及資料流通管道。
2.協助政府相關單位訂立有關安全檢查、維護管理、營運管理等標準及辦法。
3.舉辦各種安全檢查研討會、講習會,以提升業界水準。
4.協助政府舉辦安全檢查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投資經營委員會

1.加強會員間相互連繫及資料流通管道。
2.立體停車場設置處所之綜合開發策略分析與研究。
3.立體停車場投資經營技術之引進與開發。
4.爭取立體停車場之投資贊助、優惠稅率、獎勵及長期低利率融資等措施。

(五)法規研究委員會

1.偕同協會內各委員會,建立民間與政府相關主管機關雙向溝通管道,加速促進國內相關法令之完備。
2.蒐集整理並研究國內外相關法令、文獻資件,並定期出版相關刊物。
3.主動協助立法院、交通部制定及修改有關停車場相關母法。
4.配合各級政府主管機關研議及制訂有關停車場興建及營運管理相關法令規範。
5.偕同協會內各委員會,在制定及修改規範、辦法時必要之法務支援。
6.制定協會會務推動及執行所需之規範、辦法。
7.協會內會員間調解及仲裁事務。


以上各委員會所列之各項推廣活動,以本會自行辦理為原則,但亦可視情況,委託外界相關單位或團體辦理,其委託辦法另定之。


依各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工作委員會組成與目標
名稱 召集人 工作目標
技術發展委員會 N/A
  • 研擬歐規機車(自行車)機械停車設備CNS安全草案。
  • 彙整新版歐規汽車用機械停車設備CNS安全標準資料。
  • 配合內政部修法時程研提有關機械停車設備檢查標準及相關書表修正案事宜。
  • 制訂各機種型式總成之標準強度計畫範本。
  • 參與中央單位審查歐規昇降設備CNS安全標準作業。
  • 協同安全檢查委員會辦理「機械停車設備」技術講習及檢查員訓練事宜。
安全檢查委員會 林建成
理事長
  • 協助辦理「機械停車設備技術士檢定」術科考試工作。
  • 爭取建築主管機關落實機械停車、昇降設備安檢管理機制維護公共安全。
  • 配合新版全國連線交換監控系統作業,強化機械停車設備、 昇降設備竣工、年度安全檢查事宜。
  • 推展中南部分區在地安全檢查及抽驗業務及檢查員業務訓練事宜。
  • 協調各檢查機構檢討抽驗標準一致化事宜。
  • 輔導會員廠商工作人員參與機械停車設備技術士檢定。
會務推廣委員會 N/A
  • 修改本會網站、強化資訊傳播會務活動與專業形象佈達, 發揮網站綜效。
  • 與技職學校合作辦理「停車產業」人員專業及進修訓練,培訓新進人才。
  • 舉辦球賽、聯誼活動、國外參訪等活動強化會員交流。
  • 參加工業總會等組織拓展國際同業資訊交流業務、加強相關社團合作關係,共謀產業發展。
  • 爭取新會員及停權會員重新入會參與會務,拓展組織規模。
投資經營委員會 N/A
  • 參與立法、修法、爭取有利於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的獎勵條件。
  • 參與公有停車場委外經營商機座談,協助會員爭取公有停車場經營業務。
  • 協同會務推廣委員會辦理國內外參訪及會務推展事宜。
  • 爭取貨貿協議有關機械停車設備出口稅率減免事宜。
法規研究委員會 李英宏
常務理事
  • 偕同協會內各委員會,建立民間與政府相關主管機關雙向溝通管道,加速促進國內相關法令之完備。
  • 蒐集整理並研究國內外相關法令、文獻資件,並定期出版相關刊物。
  • 主動協助立法院、交通部制定及修改有關停車場相關母法。
  • 配合各級政府主管機關研議及制訂有關停車場興建及營運管理相關法令規範。
  • 偕同協會內各委員會,在制定及修改規範、辦法時必要之法務支援。
  • 制定協會會務推動及執行所需之規範、辦法。
  • 協會內會員間調解及仲裁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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