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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7    [列印]

轉知:經濟部105年4月14日公布制定CNS15830-2「行動不便者用動力操作升降平台一安全、尺度及功能性操作之規則一第2部:坐式、立式及輪椅使用者在傾斜面移動使用之動力式樓梯升降機」之國家標準

經濟部於105年4月14日經授標字第10520050220號公告國家標準制(修)定重點各1份,其中CNS15830-2「行動不便者用動力操作升降平台一安全、尺度及功能性操作之規則一第2部:坐式、立式及輪椅使用者在傾斜面移動使用之動力式樓梯升降機」之制定重點如下:


1.本標準規定永久安裝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坐式、立式及輪椅用動力式樓梯升降機
(以下稱樓梯升降機),其在傾斜面移動之安全規則、尺度及功能性操作。
2.主要制定內容
(1)本標準限用於下列樓梯升降機。
(a)在固定樓層間之樓梯或傾斜面移動。
(b)額定速率未超過0.15m/s。
(c)導軌傾斜角未超過75度。
(d)搬器是由1條或多條導軌直接支撐及導向。

(2)本標準規範樓梯升降機之一般要求事項、導軌及機械式停止裝置、安全機械裝置
及超速調速機、驅動單元及驅動系統、電氣安裝及設備、搬器(Carriage)、測試、
檢驗及售後服務以及技術文件等要求事項。

(3)本標準規範樓梯升降機之標示、注意事項及操作說明書,為提醒使用者之注意,
應標示下列事項:

(a)應在液壓驅動樓梯升降機的手動下降閥附近,標示具下列文字之注意事項。
危險一緊急下降閥
DANGER一Emergency Lowering Valve。

(b)液壓驅動樓梯升降機的主開關標識上,應標示下列文字。
樓梯升降機之電源只能在位於最底層時才能關閉
Switch off only when the stairlift is at the lowest level

(4)本標準亦規範安全迴路一電路設計及零組件與電路故障分析之要求事項。

詳細全文內容,可逕至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站(網址http: //www.cnsonline.com.tw)閱覽。


1050526-33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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